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,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任务。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》,明确要求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,提升农村人居环境,保护传承乡村历史文化,壮大乡村特色产业,建设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和美乡村。针对拥有文物古迹、传统民居、非遗资源的村落,同步参照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,坚持保护优先,活化利用乡土文博资源,实现古村落活态传承发展。
上合文旅和美乡村建设规划设计业务,主要服务乡镇人民政府、文旅局、农业农村局、国有平台公司、文博保护单位,聚焦普通提升村、产业特色村、文博历史古村三大类型,解决乡村建设常见问题:重景观轻产业、乡土文化挖掘不足、历史古村过度商业化、基础设施配套缺失、方案无法对接政策申报、重方案难落地实施等痛点,输出可申报、可落地、可运营的成套规划设计成果。
围绕 “宜居” 核心,统筹村庄整体风貌管控、农房风貌提升、村内道路、给排水、垃圾分类处理、公共活动广场、绿化景观、标识导视系统。兼顾村民实际生活需求,不搞大拆大建,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,完善党群服务、便民服务设施,方案对接各级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申报要求。
立足村庄本土资源,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、乡村研学、乡村民宿、农事体验、乡村电商等业态。规划坚持产村一体,合理布局产业空间,处理生产、生活、生态三者关系,激活村集体经济,带动村民增收,实现 “产业兴、乡村美、百姓富”,契合和美乡村 “宜业” 建设目标。
针对传统村落、古民居、文物遗存、非遗民俗村落,严格遵照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开展规划设计,坚守保护第一原则。保护古民居、街巷格局、历史环境风貌,适度开展活化利用;建设村史馆、乡土文博展陈、非遗体验空间,挖掘村落历史史料,传承乡土文脉,避免大拆大建、破坏性改造,实现文物保护、人居改善、文旅发展协同推进。
规划设计坚守四项原则:农民主体、保护优先、因地制宜、量力而行,杜绝脱离乡村实际的形象工程,兼顾政府财政,支持分期分批实施。
上合文旅深耕乡村规划、古村文博保护、乡村文旅全链条业务,面向全国政企客户提供策划‑规划‑建筑景观设计‑文博展陈‑场景落地一体化服务。 在和美乡村建设规划设计项目当中,上合文旅既严格吃透国家和美乡村政策体系,保障规划文本合规,满足政府立项、评审、资金申报要求;又注重落地性设计表达,对普通村庄做人居环境提质,对文博古村落严守文物保护底线,把乡土历史、民俗非遗文化转化为可感知的空间场景。 从前期调研策划,总体规划编制,建筑、景观、文博展陈方案设计,到后期施工落地配合,形成完整业务闭环,助力打造一批宜居宜业、文脉传承、可持续运营的和美乡村标杆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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